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,為耶路撒冷必不安息,直到其中的公義如光輝發出,其中的拯救如燈燃燒。

2 外邦必見你的公義;列王必見你的榮耀。你必得新名的稱呼,是主的口所起的。

3 你在主的手中要作為冠冕,在你神的掌上必作為華冠。

4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;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。你卻要稱為協西巴;你的地也必稱為比烏拉。因為主喜悅你,你的地必結婚。

5 少年人怎樣娶童女,你的眾子也要照樣娶你;新郎怎樣喜悅新娘,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。

6 耶路撒冷啊,我在你眾城牆上設立守望的,他們晝夜必不靜默。提說主的,你們不要歇息,

7 也不要使他歇息,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,使耶路撒冷在地中成為可贊美的。

8 主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說,我必不再將你的谷物給你仇敵作食物;外邦人的眾子也不再喝你勞碌得來的酒。

9 唯有那收割的要吃,并贊美主;那收集的要在我聖所的院內喝。

10 經過,你們當從眾門經過,預備百姓的路;修筑,修筑大道,撿去石頭,為這百姓立起一面旗,

11 看啊,主對世界的盡頭宣告,你們對錫安的女兒說,看啊,你的拯救來到;看啊,他的獎賞與他一起;他的工作在他面前。

12 他們必稱他們為聖民,為主的贖民;你也必稱為被尋找、不撇棄的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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