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主的火祭,這就是他的產業。
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主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他對他們說的。
3 祭司從百姓所應當得的分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肩和兩腮并脾胃給祭司。
4 初收的谷物、酒和油,并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
5 因為主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的眾子永遠在主的名里侍立、侍奉。
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,若從那里出來,一心願意到主所選擇的地方,
7 就要在主他的神的名里侍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主面前侍奉一樣。
8 除了他賣祖傳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一起吃。
9 你到了主你神所給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能學着行。
10 你們中間不能有人使他的兒女經火,也不能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朮的、行邪朮的、
11 用迷朮的、通靈的、行巫朮的、招魂的。
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主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主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13 你要在主你的神面前完全。
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主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15 主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
16 正如你在何烈山聚會的日子求主你神一切的話,說,求你不再叫我聽見主我神的聲音,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,免得我死亡。
17 主就對我說,他們說的好。
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。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;他要將我一切所命令他的都告訴他們。
19 它必發生,誰不聽他在我的名里所說的我的話,我必討誰的罪。
20 若有先知擅自在我的名里說我所沒有命令他說的話,或是在其他眾神的名里說話,那先知就必治死。
21 你心里若說,主所沒說過的話,我們怎能知道呢?
22 先知在主的名里說話,所說的這事若不隨着,也不發生,這就是主所沒說過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要怕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