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如果一個人偷了牛或羊,無論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,四羊賠一羊。
2 如果一個賊被發現在挖窟窿,被打以致於死,就不能以他為流人血的。
3 如果太陽已經出來,就以他為流人血的。如果賊被抓,總要全數歸還。如果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4 如果的確發現他所偷的,或牛,或驢,或羊,仍在他手下存活,他就要雙倍賠還。
5 如果一個人在田間或在葡萄園里放牲畜,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里去吃,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。
6 如果點火焚燒荊棘,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,站着的禾稼,或是田園,都燒盡了,那點火的必要賠還。
7 如果一個人將錢或家具交給鄰居看守,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,如果把賊找到了,賊要雙倍賠還;
8 如果找不到那賊,那家主就要被帶到審判官那里,要看看他拿了他鄰居的物品沒有。
9 兩個人的案件,無論是為什么過犯,或是為牛,為驢,為羊,為衣裳,或是為什么失掉之物,有一人說,這是我的,雙方就要來到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定誰有罪,誰就要給他鄰居雙倍賠還。
10 如果一個人將驢,或牛,或羊,或別的獸,交給鄰居看守,它或死,或受傷,或被趕去,無人看見,
11 那看守的人要憑着主起誓,手里沒拿鄰居的物,物主就要罷休,看守的人不必賠還。
12 如果它從他那里被偷去,他就要賠還物主;
13 如果它被撕碎,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,所撕的不必賠還。
14 如果一個人向鄰居借什么,所借的或受傷,或死,物主沒有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賠還;
15 但是如果物主同在一處,他就不必賠還;若是雇的,也不必賠還,本是為雇價來的。
16 如果一個人引誘沒有訂婚的童女,與她躺臥,他總要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。
17 如果她的父親不願意將她給他,他就要按童女的嫁妝,交出錢來。
18 女巫,不能讓她存活。
19 凡與獸躺臥的,總要把他治死。
20 祭祀別神,不單單祭祀主的,那人必要被完全毀滅。
21 不能惡待寄居的,也不能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22 不能苦待寡婦和孤兒;
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,他們向我一哀求,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,
24 并要發烈怒,用劍殺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們成為寡婦,兒女成為孤兒。
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住在一起,如果你借錢給他,不要如放債的向他取利。
26 如果你拿鄰居的衣服作抵押,必在日落以前歸還他;
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遮蓋,是他蓋身的衣服,如果沒有,他拿什么睡覺呢?它必發生,當他哀求我時,我就聽,因為我是有恩典的。
28 不能辱罵眾神;也不能咒詛你百姓的官長。
29 你要獻上初熟的果子和酒,不要耽擱。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。
30 你牛羊頭生的,也要這樣;七天當跟着母,第八天要歸給我。
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。田間被野獸撕裂的任何肉,你們都不能吃,要丟給狗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