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他又帶我回到聖所朝東的外門;那門關閉了。
2 主對我說,這門必須關閉,不要敞開,誰也不要由其中進入;因為主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,所以必須關閉。
3 至於王,他必按王的位分,坐在其內,在主面前吃餅。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,也必由此而出。
4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這家前。我觀看,見主的榮耀充滿主的家,我就臉俯伏於地。
5 主對我說,人子啊,我對你所說主家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并要留心這家和聖所一切出入之處。
6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神如此說,以色列家啊,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。
7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肉體和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,玷污了我的家;又背了我的約,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,加上這一層。
8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,卻派別人在聖所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。
9 主神如此說,以色列中的外邦人,就是肉體和心未受割禮的,都不要入我的聖所。
10 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有利未人遠離我,就是走迷離開我、隨從他們的偶像,他們必承擔自己的罪孽。
11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所服侍,照管家門,在家中供職;必為民宰殺燔祭和平安祭,必站在民前服侍他們。
12 因為他們曾在偶像前服侍這民,使以色列家陷在罪里,所以我向他們舉起我的手:他們必承擔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13 他們不能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能在至聖所里面挨近我的任何一件聖物;他們卻要承擔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。
14 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這家,辦理其中的一切事,并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。
15 以色列兒女走迷離開我的時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眾子仍看守我的聖所。他們必親近我,侍奉我,并且侍立在我面前,將脂油與血獻給我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16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靠近我的桌前侍奉我,守我所吩咐的。
17 它必發生,他們進內院門時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能穿羊毛衣服。
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能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。
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里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,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。
20 不能剃頭,也不能讓頭發長長,只能修剪頭發。
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能喝酒。
22 不能娶寡婦和被休的女人為妻,只能娶以色列家種子中的童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
23 他們要教導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,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。
24 在爭議的事上,他們應當站立判斷,要按我的典章判斷。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、條例,也必以我的眾安息日為聖。
25 他們不能挨近死尸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弟兄,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。
26 祭司潔淨之后,必再計算七天。
27 當他進內院,進聖所,在聖所中侍奉的日子,要為自己獻贖罪祭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28 祭司必有產業,我是他們的產業。不能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;我是他們的基業。
29 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供物都要歸他們。
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們。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面給祭司們;這樣,福分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。
31 無論是鳥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們都不能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