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主的話又臨到我說,
2 人子啊,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,
3 說主神對耶路撒冷如此說,你的出生,你的誕生,是屬迦南地;你父親是亞摩利人,你母親是赫人。
4 說到你的誕生,在你出生的日子沒有斷你的臍帶,也沒有用水洗你,使你柔嫩,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,也絲毫沒有用襁褓。
5 誰的眼也不同情你,為你作一件這樣的事同情你;但你出生的日子被扔在田野,是因你被你的人厭惡。
6 我從你旁邊經過,見你在自己的血中被玷污。當你在自己血中的時候,我對你說,活吧;當你在自己血中的時候,我對你說,活吧。
7 我使你多多繁衍如田間所發的芽,你就漸漸長大,你成了極好的飾品;你的兩乳成形,你的頭發長好,雖然你仍然赤身露體。
8 當我從你旁邊經過,察看你,見你的時候正是愛的時候,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,遮蓋你的赤身;又向你起誓,與你一起進入一個約,你就成了我的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9 那時我用水洗你,是的,我徹底洗淨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
10 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,腳穿獾皮鞋,并用細麻布給你束腰,用絲綢為衣披在你身上,
11 又用飾品打扮你,將鐲子戴在你手上,將金鏈戴在你脖子上。
12 我也將珠寶戴在你前額上,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,將華冠戴在你頭上。
13 這樣,你用金銀來裝飾,穿的是細麻衣和絲綢,并繡花衣;吃的是細面、蜂蜜,并油。你也極其美貌,你也昌盛成為一國。
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外邦中,它因我的俊美而完美,就是我放在你身上的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15 只是你信靠自己的美貌,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。你縱情苟合,使過路的任意而行。
16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,在其上行邪淫。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,也必不再行了。
17 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、寶器為自己制造人像,與他們行邪淫;
18 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們披上,并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們跟前;
19 又將我給你的食物,就是我給你吃的細面、油,和蜂蜜,都擺在他們跟前為馨香的供物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20 并且你把給我所生的兒女們作為祭,獻給它們,被吞滅。你行這邪淫難道是小事,
21 把我的兒女殺了,使他們經火歸於它們嗎?
22 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,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在自己的血中被玷污的日子。
23 你行這一切惡事之后,(主神說,你有禍了,有禍了。)
24 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,在各街上作了高台。
25 你在一切路口上建造高台,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,又向一切過路的張開你的腳,多行淫亂。
26 你也與你的鄰邦埃及人行淫,大大地放縱肉體,加增你的淫亂,惹我發怒。
27 看啊,因此我伸手攻擊你,減少你平常的糧食,又將你交給恨你的非利士女兒們,使她們任意待你。她們見你的淫行,為你羞恥。
28 你因貪色無厭,又與亞述人行淫,與他們行淫之后,仍不滿意,
29 并且在迦南地多行淫亂,直到迦勒底,你仍不滿意。
30 主神說,你行這一切事,都是專橫的妓女所行的,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。
31 因你在一切路口上建造圓頂花樓,在各街上作了高台;你輕視雇價,還不如妓女;
32 卻如行淫的妻寧願接待外人,不接待丈夫。
33 妓女都是得人禮物,你反倒送禮物給你的情人,付他們雇價從周圍來與你行淫。
34 你行淫與別的女人相反,因為不是人跟隨你行淫;你給人酬金,不是人給你酬金,所以你與別的女人相反。
35 因此,你這妓女啊,要聽主的話。
36 主神如此說,因你的污穢傾泄了,你與你的眾情人行淫露出你的赤身,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,流兒女的血獻給它們,
37 所以看啊,我就要將你一切相喜相愛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,從周圍攻擊你;又要向他們露出你的赤身,使他們都看見你的赤身。
38 我也要審判你,好像官長審判通奸和流人血的女人一樣。我因烈怒嫉妒,使血歸到你身上。
39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;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,毀壞你的高台,剝去你的衣服,奪取你的華美寶器,留下你赤身露體。
40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,用石頭打死你,用刀劍刺透你,
41 用火焚燒你的房屋,在許多女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。我必使你不再行淫,也不再給任何人雇價。
42 這樣,我就使我向你發的烈怒止息,我的嫉妒也要離開你,我要安靜不再惱怒。
43 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,卻在這一切的事上惹動我。所以看啊,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,你就不再貪淫,行那一切可憎的事。這是主神說的。
44 看啊,凡說比喻的必用這比喻攻擊你,說,有其母,必有其女。
45 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,厭棄她的丈夫和兒女;你正是你姐妹們的姐妹,厭棄她們的丈夫和兒女。你母親是赫人,你父親是亞摩利人。
46 你的姐姐是撒瑪利亞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左手邊;你的妹妹是所多瑪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右手邊。
47 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,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作,但你以那為小事,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敗壞。
48 主神起誓說,正如我活着,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女兒們尚未行你和你女兒們所行的事。
49 看啊,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:她和她的女兒們都心驕氣傲,糧食飽足,大享安逸,并沒有扶助貧窮和有需要的人之手。
50 她們狂傲,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,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。
51 撒瑪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,你行可憎的事比她們更多,使你的姐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倒顯為義。
52 你既是判斷你姐妹的,就要承擔自己的羞辱;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,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;你既使你的姐妹顯為義,你就要抱愧承擔自己的羞辱。
53 當我叫她們被擄的回去,就是叫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,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的時候,也叫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回去,
54 好使你承擔自己的羞辱,并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,你就抱愧。
55 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到原位;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,你和你的女兒們,也必回到原位。
56 在你驕傲的日子,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。
57 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前,那受了凌辱的敘利亞的女兒們和她的周圍非利士的女兒們都恨惡你,藐視你。
58 主說,你邪惡和可憎的事,你已經承擔了。
59 主神如此說,你這輕看誓言、背棄盟約的,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。
60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,也要與你立定永約。
61 你接受你姐姐和你妹妹的時候,你要追念你所行的,自覺慚愧;并且我要將她們給你為眾女兒,卻不是借你的約。
62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,你就知道我是主,
63 好使你在我因你一切所行而發的憤怒止息的時候,可以追念,自覺抱愧,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。這是主神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