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在主你神所給你為業的地上,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,不知道是誰殺的,
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,從被殺的人那里量起,直量到四周的城市,
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,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只從沒耕地、從不負軛的母牛犢,
4 把母牛犢牽到一個荒蕪、從沒耕種的山谷去,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脖子。
5 祭司利未的眾子要近前來;因為主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侍奉他,在主的名里祝福,任何有爭議、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的話審理。
6 那城的眾長老,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,要在那山谷中,在被斬的母牛犢以上洗手,
7 他們回答說,我們的手沒流這人的血;我們的眼也沒看見這事。
8 主啊,求你憐憫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。這樣,流血的罪必被原諒。
9 你行主眼中看為正的事,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。
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主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要娶她為妻,
12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里去;她便要剃頭發,剪指甲,
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個整月,然后你可以進到她那里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你的妻子。
14 后來你若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,絕不能為錢賣她,也不能在她身上取利,因為你苦待了她。
15 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孩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16 到了把產業分給他的眾子承受的時候,不能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
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雙倍的產業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的開始,長子的名分是他的。
18 人若有頑梗、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聲音,他們雖管教他,他仍不聽從,
19 父母就要抓住他,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、本城的長老們那里,
20 他們對城市的長老們說,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聲音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
21 本城所有的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并畏懼。
22 人若犯該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將他掛在木頭上,
23 他的尸首不能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時將他埋葬,免得玷污了主你神所給你為業之地。(因為被掛的人是神所咒詛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