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你们要称你们的弟兄们为阿米,称你们的姐妹们为路哈玛。
2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;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她的丈夫。叫她除掉脸上的淫相和胸间的淫态,
3 免得我剥她的衣服,使她赤体,与才生的时候一样,使她如旷野,如干旱之地,因渴而死。
4 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,因为他们是从淫乱而生的。
5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,怀他们的母作了可羞耻的事,因为她说,我要随从我的情人们;我的饼、水、羊毛、麻、油、酒都是他们给的。
6 因此,看啊。我必用荆棘堵塞她的道,筑墙挡住她,使她找不着路。
7 她必追随她的情人们,却追不上;她必寻找他们,却找不到,便说,我要回前夫那里,因我那时的光景比现在还好。
8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谷物、新酒,和油,又加增她的金银;这都是他们为巴力预备的。
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,出酒的时候,我必将我的谷物新酒收回,也必将她用来遮盖她赤身的羊毛和麻夺回来。
10 现在我必在她的情人们眼前显露她的淫行;必无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。
11 我也必使她的宴乐、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并她的一切大会都止息了。
12 我也必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,就是她说这是我的情人们给我为奖赏的。我必使这些树变为荒林,为田野的走兽所吃。
13 我必追讨她平日给巴力烧香的罪;那时她佩带耳环和她的珠宝,随从她的情人们,却忘记我。这是主说的。
14 看啊,后来我必劝导她,领她到旷野,对她说安慰的话。
15 她从那里出来,我必给她葡萄园,又给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。她必在那里歌唱,与幼年的日子一样,与从埃及地上来的时候相同。
16 主说,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,不再称呼我巴力;
17 因为我必从她的口中除掉巴力的名号,这名号不再提起。
18 当那日,我必为他们,与田野的走兽和天上的飞禽,并地上的昆虫立约;又必在这地中折断弓和剑,止息争战,使他们安然躺下。
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,以仁义、公平、慈爱、怜悯聘你归我;
20 也以诚实聘你归我,你就必认识主。
21 主说,在那天,它必发生,我必垂听,我必垂听诸天,诸天必垂听地;
22 地必垂听谷物、新酒,和油,这些必垂听耶斯列。
23 我必将她种在这地。素不蒙怜悯的,我必怜悯;不是我民的,我必对他们说,你们是我的民;他们必说,你是我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