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他又带我回到圣所朝东的外门;那门关闭了。
2 主对我说,这门必须关闭,不要敞开,谁也不要由其中进入;因为主以色列的神已经由其中进入,所以必须关闭。
3 至于王,他必按王的位分,坐在其内,在主面前吃饼。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,也必由此而出。
4 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这家前。我观看,见主的荣耀充满主的家,我就脸俯伏于地。
5 主对我说,人子啊,我对你所说主家中的一切典章法则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听,并要留心这家和圣所一切出入之处。
6 你要对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说,主神如此说,以色列家啊,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,当够了吧。
7 你们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,将肉体和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所,玷污了我的家;又背了我的约,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,加上这一层。
8 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,却派别人在圣所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。
9 主神如此说,以色列中的外邦人,就是肉体和心未受割礼的,都不要入我的圣所。
10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,有利未人远离我,就是走迷离开我、随从他们的偶像,他们必承担自己的罪孽。
11 然而他们必在我的圣所服侍,照管家门,在家中供职;必为民宰杀燔祭和平安祭,必站在民前服侍他们。
12 因为他们曾在偶像前服侍这民,使以色列家陷在罪里,所以我向他们举起我的手:他们必承担自己的罪孽。这是主神说的。
13 他们不能亲近我,给我供祭司的职分,也不能在至圣所里面挨近我的任何一件圣物;他们却要承担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。
14 然而我要使他们看守这家,办理其中的一切事,并作其内一切当作之工。
15 以色列儿女走迷离开我的时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众子仍看守我的圣所。他们必亲近我,侍奉我,并且侍立在我面前,将脂油与血献给我。这是主神说的。
16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,靠近我的桌前侍奉我,守我所吩咐的。
17 它必发生,他们进内院门时必穿细麻衣。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能穿羊毛衣服。
18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,腰穿细麻布裤子;不能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。
19 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,当脱下供职的衣服,放在圣屋内,穿上别的衣服,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。
20 不能剃头,也不能让头发长长,只能修剪头发。
21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能喝酒。
22 不能娶寡妇和被休的女人为妻,只能娶以色列家种子中的童女,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。
23 他们要教导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,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。
24 在争议的事上,他们应当站立判断,要按我的典章判断。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、条例,也必以我的众安息日为圣。
25 他们不能挨近死尸沾染自己,只可为父亲、母亲、儿子、女儿、弟兄,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。
26 祭司洁净之后,必再计算七天。
27 当他进内院,进圣所,在圣所中侍奉的日子,要为自己献赎罪祭。这是主神说的。
28 祭司必有产业,我是他们的产业。不能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;我是他们的基业。
29 素祭、赎罪祭,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供物都要归他们。
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们。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们;这样,福分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。
31 无论是鸟是兽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们都不能吃。